各学院: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 2018 年“交通安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泉教安【2018】62 号文)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师生文明交通安全教育,更好维护广大师生出行安全,防范和遏制交通 事故发生,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和广泛参与文明交通的浓厚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活动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珍爱生命 文明出行”主题活动为期 1 个月,从 11 月 29日-12 月 29 日
二、活动安排
1.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1 月 29 日-12月 5 日)。各学院要利用各类宣传阵地,开展“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的宣传教育活动,要集中宣传力量、拓展宣传手段,以传授交通安全知识、传播文明交通常识为重点,通过宣传展板、主题班会、公众号推文、微信推送、手机短信等手段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交通事故案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针对学生突出宣传“六不六要”,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文明意识和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强化全校师生对自己、他人、社会所应承担交通安全法律责任的认知。
2.围绕重点任务,开展出行工具排查整治活动(12 月 6 日-12 月 16 日)。各学院要加强文明督导,落实本学院学生出行工具排查,加强车辆管理,宣传“黑车”危害,提醒学生安全乘车。举办专题讲座、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张贴标语,倡议签名等活动。对在机动车道内骑行,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骑行,乘坐超员黑车辆等易肇祸行为。引导学生自觉接受校保卫人员的安全教育,有校园通勤车辆,不可乘骑摩托车、电动摩托车进入校园,不可驾驶无牌无证或无校内通行证的机动车辆进入校园。融入团日活动,利用节假日、休息日走上街头,开展文明宣传、劝导等活动,以城市主要道路交通路口和交通高峰时段为重点,开展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等志愿服务活动。
3.创新方法手段,发挥安全单位示范带动作用(12 月 17 日-12 月 29 日)。以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为契机,各学院要广泛开展“三个一”活动,即:组织师生开展一次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师生进行一次“文明交通我承诺”签名活动;开展一次“不文明交通及交通违法我监督”随手拍活动(随手拍图片或视频随活动总结一起上报)。通过活动,促进全校师生参与文明交通形成常态。
三、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次活动是文明城市创建的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制定相应的活动方案,突出宣传重点,将其作为增强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观念和文明交通意识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日程。
2、抓好宣传教育。从近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针对查处到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交通违法抄告制度,对交通违法作出行政处罚时,对被处罚人所属单位信息进行调查,将把单位人员违规记录纳入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和管理依据。各学院要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对全体师生的文明交通意识宣传教育,切实维护学校荣誉,并通过此次活动,完善文明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3、注重总结提升。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把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活动作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一项经常性和长期性工作。有关活动开展情况,前期于 12 月 5 日及时报送学生处(邮箱:mnlgxsc@163.com ),最终一并于 1 月 15 日前将活动总结(包括文字、图片等)电子版报送学生处。
闽南理工学院
2018 年 11 月 29 日
附件:
“六不六要”具体宣传内容
六不:
①不无证驾驶摩托车、汽车
②不驾驶超标电动车
③不驾驶自行车、电动车载人
④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⑤不乘坐超员车辆
⑥不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六要:
①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
②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③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
④走路要走人行道
⑤骑车要在非机动车道内
⑥要自觉做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时不抢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