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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项目申报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5-11点击数:

关于校级项目申报立项有关事项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科技工作,推进科研工程建设,着力训练教师科研能力、培养创新人才、形成科研方向、累计学术技术成果、增强服务地方能力,我处根据《闽南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将于2018年5月10日启动2018年度校级项目申报。为此,请各申报单位积极配合,严格把关提高项目质量,加大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控制一般项目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除与本校学科专业无关、与所从事的工作无关的选题。并于2018年6月10日前,将《闽南理工学院科技项目申请书》、《闽南理工学院社科项目申请书》及汇总表,连同电子文 档上 交至科技处。 2018年度校级科研申报指南 1.纵向科研重点、重大项目的预先研究(升级课题); 2.横向项目研发的关键技术研究(对接课题); 3.科研重点方向的支撑课题研究(方向课题); 4.为政府、行业提供决策咨询的对策研究(咨询课题); 5.发明专利的产品设计、技术方法研究(专利课题); 6.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术探索(学术课题); 7.具有市场需求潜力的产品研发(产品课题); 8.已有科研成果的试验发展、成果转化研究(转化课题); 9.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作品研究(创意课题); 10.有助于培养青年教师创新能力的其他项目(其他课题)。 注意事项: 1、学科分类按《学科分类与代码》填写,服务的国民经济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填写,社会经济目标按《社会经济目标分类与代码》填写; 2、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报新项目; 3、做好申请书的书写及排版工作; 科技处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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