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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第四届“闽理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8-03-26点击数: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 创业热情,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迎接 2018 年 10 月举办的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学校按照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要求,决定于 2018 年 6 月举办第四届“闽理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具体事项如下: 一、大赛名称 第四届“闽理杯”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题 勇立时代潮头敢闯会创 扎根中国大地书写人生华章 三、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省情市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 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 以大赛为抓手,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探索,切实提高学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四、活动时间 大赛分两个段进行。第一阶段:2018 年 3 月—2018 年 5 月。召开大赛启动推进大会,落实各项要求,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分配各学院参 赛数量,并由各学院组织师生团队利用假期深入社会,依据“四大参赛组别和六大参赛类别”,围绕经济、科技、文化生活等方面的痛点和难点开展调研,确立创新创业项目,组建创新创业团队。 第二阶段: 2018 年 5 月——2018 年 6 月。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28 日,按步骤填写创业团队负责人个人注册信息、创业项目信息、团队成员及指导老师信息、创业项目其他信息等。填写完整后,点击“立即报名”。每个学院应组织参赛团队最低数额见附件 3:最低参赛团队数。创新创业学院聘请资深导师分别在宝盖、蚶江校区开设讲座,围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要求、商业策划书的撰写、PPT 制作和路演表现能力等进行专场的演讲和培训。在此基础上由各学院按要求开展初赛,遴选和推荐项目团队参加学校决赛。 五、组织机构 1、本次大赛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承办,校办、教务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学生处、实践教学中心、后勤处协办。 2、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李永苍 副主任:吴永年 许聪海 许栋梁 许树成 许为勇李咏梅 来永宝 成 员:王飞学 高建军 施少芳 许书烟 庄林议 卓为玲 林团胜 纪龙溪 江艺敏 3、各学院要成立领导小组,由院长或分管教学工作的 副院长任组长,党组织副书记、团委书记任副组长,专业教师和辅导员为成员的相应机构,并配备联络员一名,负责本学院的组织协调、上报工作,并于接到通知后第七个工作日 内上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给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六、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8 年 5 月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并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5 年 3月 1 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 1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并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变更的不予认可。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5 年 3月 1 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5 年 3 月 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 2 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并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变更的不予认可。 4.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能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主要面向高职高专院校的创新创业项目(高职高专院校也可申报其他符合条件的组别),其他高校也可申 报本组。若参赛项目在 2018 年 5 月 31 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并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 2018 年 5 月 31 日前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并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变更的不予认可。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 3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3。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5%)。 5、“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增设“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此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由学院组织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到相关的县、乡、村和农户,从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技兴农、电商兴农、教育兴农等多个方面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6、国际赛道。打造大赛国际平台,提升大赛全球影响力。由国际赛道专家组会同全球大学生创新创业联盟(筹)择优遴选推荐项目。鼓励各学院推荐国外友好合作高校的项目参赛,鼓励各学院推荐海外校友会作为国际赛道合作渠道。 七、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 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 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参赛报名 报名流程: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组织学校层面宣传,各学院组织学院内部宣传动员——指导教师指导团队填写大赛报名表(见附件 1)——各学院汇总初审(纸质材料+电子稿) ——上交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在第二阶段各学院要组织学在指定网站完成相关报名材料填报。 九、评审要求(见附件 2) 十、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 3 名,奖金 1500 元+创新学分 3 分+获奖证书;二等奖 5 名,奖金 1000 元+创新学分 2 分+获奖证书;三等奖 8 名,奖金 500 元+创新学分 1 分+获奖证书,优秀奖若干。设优秀组织奖 2 项,奖金 1500 元。 主办单位:闽南理工学院 承办部门: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协办部门:校办、教务处、人事处、招生就业处、校团委、学生处、实践教学中心、后勤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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