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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3-05点击数: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19年度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民生保障局、财政局,市直有关部门,中央、省属在泉单位人事(教育)科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泉委人才〔2018〕17号)、《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泉委发〔2017〕6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遴选2019年度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25个左右。现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以企业(行业)、院校为单位组织申报。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领衔人、企业(行业)、院校具备的申报条件必须符合《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名额

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德化县各推荐6个,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晋江市、石狮市、台商区各推荐5个,泉港区、永春县、开发区各推荐4个;市直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自下而上组织评选并推荐2个(教育系统可推荐5个);中央、省属在泉单位自行组织推荐1个。

  三、申报材料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或中央、省属在泉单位应认真组织本区域或本单位进行推荐,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一式两份。

(二)申请报告,内容包括申请工作室名称(格式为“泉州市+申请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基本条件、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工作室所依托的企业或职业院校的有关情况说明和支持措施(包括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措施,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交流等方面的费用不低于30%的证明材料,能够为工作室提供资金支持、场所、设备等工作条件的情况说明),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由单位组织撰写,不少于2000字(报告格式见附件2),一式两份。

(三)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征求意见表(附件3),一式两份。

(四)申请单位的法人证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如市级以上获奖证书、技术认定、技术创新、出版物及有关单位的证明等),一式两份。

(五)申报单位应参照《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绩效评估表》(附件4)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连同(二)(三)(四)材料,使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一)单独提交。

(六)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或中央、省属在泉单位须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核对无误后,在其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加盖人社部门或主管部门的公章,并统一填写《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其中“主要业绩”将作为工作室宣传的内容,要求200字以内,突出工作室专长、业绩,彰显特色。

(七)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或中央、省属在泉单位应于3月15日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统

一报送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或中央、省属在泉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面提高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遴选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使更多优秀的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通过参与遴选脱颖而出。

(二)要严格按照《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指导、组织、协调,广泛征求意见,帮助优秀的候选对象认真梳理总结,形成高质量的推荐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过程公平公开,结果客观公正。

(三)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材料要求和时间上报,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本文件及相关表格可从泉州人社网站(www.qzrs.gov.cn)“网上办事”专栏里的“下载中心”浏览、下载。

  联 系 人:王靖雯

  联系电话:0595-22198169

  电子邮箱:zjk22198169@163.com

  地   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B栋912室

 

附件:1.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2.申请报告(格式)

3.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征求意见表

4.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绩效评估表

5.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 州 市 财 政 局    

                     2019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申  报  单  位 (盖章)  

申报工作室名称

填  报  时  间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

办公电话

手机

联系人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邮编

 

 

 

 

 

 

 

 

单位

简介

 

 

 

 

 

 

 

 

 

领衔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职业(工种)

职业资格等级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码

办电

手机

 

 

 

工作

简历

 

 

 

 

 

技能特长

工作业绩

 

 

 

市级及以上

获奖情况

 

工作室成员情况(本表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业

(工种)

职业资格

等级

技能特长

主要业绩

单位意见

 

 

 

(盖章)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意见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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