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闽南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闽南理工院〔2024〕4号)、《闽南理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闽南理工科〔2023〕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启动我校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秉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重大实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学校科研发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请各申报单位积极配合,严格把关提高项目质量,加大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力度,控制一般项目申报数量,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工作内容和学术积累自行拟定研究选题。
二、支持方向
(一)科技类
1、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2、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项目。
3、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4、项目应紧贴地方行业产业,尽可能依托于企业。
(二)社科类
1、体现一定学术价值、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的项目。
2、优先支持为地方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项目。
3、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4、基础研究要密切联系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要有原创性、开拓性。
5、项目应紧贴地方行业产业,尽可能依托于企业。
(三)思想政治工作专项
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
(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研究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4)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研究
(5)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研究
(6)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福建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8)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9)思政课评价体系的改革与实践研究
(10)思政课数字化资源开发与应用研究
(11)数智时代提升思政课吸引力的机制研究
(12)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研究
(13)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机制和路径研究
(14)“大思政课”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15)高校思政课“四史”教育案例库建设研究
(16)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校思政课研究
2、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课题:
(1)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重要论述研究
(2)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建设研究
(3)将伟大建党精神融入立德树人全过程研究
(4)发掘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经验研究
(5)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机制研究
(6)新时代抓好党员队伍建设研究
(7)提升党支部组织生活针对性实效性研究
(8)数字化赋能基层党建工作实践与探索研究
(9)新时代党的宣传思想研究
(10)新时代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体系研究
(11)高校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培育路径研究
(12)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研究
(13)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路径研究
(14)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研究
(15)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与育人功能研究
(16)民办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校级项目注重于科研后备人才的培养和科研骨干队伍的形成。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学校在职员工。
2、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
3、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
5、无故中止或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一年内不得申报项目。
6、思想政治理论专项研究课题只限讲授思政课教师申报。
(二)申请人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可申报重点类项目,申请人为初级职称可申报一般类项目。
1、重点项目
(1)学术研究项目:围绕本单位重点培育发展的科研方向而开展的研究项目。包括为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省厅和市局级重点、重大项目而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旨在掌握先进的理论和技术方法。
(2)平台建设项目:为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人文社科基地而开展的自主创新的研究项目,包括为申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人文社科基地而开展的支撑性项目研究,旨在积累科研成果。
(4)已承担过校级科研重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项目需携带3名及以上学生共同参与。
2、一般项目
(1)主要指没有主持过科研项目的人员,根据所从事学科专业提出的具有创新性的研究项目。
(2)已承担过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3)项目需携带2名及以上学生共同参与。
四、结题要求
(一)校级课题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闽南理工学院科研反哺教学案例》(附件4)、《闽南理工学院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并附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等研究成果,由各单位科研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校科研处。
(二)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公开发表时须标注“闽南理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资助”(课题编号:XXXX;课题名称;XXXX);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收录于省级及以上期刊,并在相关数据库平台可查。
(三)各学院应积极开展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支持研究成果的公开出版和发表。对有重要应用价值的研究、咨询和调研报告形成书面文字报科研处。
五、立项程序
(一)本次申报由各二级学院(含中心)组织项目征集,行政单位由科研处组织项目征集,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立项。
(二)各二级学院(含中心)于2月28日前将本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及申报书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1002772075@qq.com。
(三)科研处确定立项名单后将于官网、科研工作群进行公示,并通知待立项人员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至科研处。
联系人:吴正炀
联系电话:15280323060
电子邮箱:1002772075@qq.com
附件 1.《闽南理工学院科技项目申请书》
2.《闽南理工学院社科项目申请书》
3.《闽南理工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申请书》
4.《闽南理工学院科研反哺教学案例》
5.《校级项目申报汇总表》
闽南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