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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02-15点击数:

闽南理工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闽南理工学院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闽南理工院〔2024〕4号)、《闽南理工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闽南理工科〔2023〕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启动我校2025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秉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重大实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学校科研发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请各申报单位积极配合,严格把关提高项目质量,加大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力度,控制一般项目申报数量,结合自身研究方向、工作内容和学术积累自行拟定研究选题。

二、支持方向

(一)科技类

1、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2、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项目。

3、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4、项目应紧贴地方行业产业,尽可能依托于企业

(二)社科类

1、体现一定学术价值、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的项目。

2、优先支持为地方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项目。

3、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4、基础研究要密切联系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要有原创性、开拓性。

5、项目应紧贴地方行业产业,尽可能依托于企业。

(三)思想政治工作专项

1、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

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研究

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研究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

4)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研究

5)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研究

6)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福建社会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7)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

8)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研究

9)思政课评价体系的改革与实践研究

10)思政课数字化资源开发与应用研究

11)数智时代提升思政课吸引力的机制研究

12)民办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研究

13)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机制和路径研究

14)“大思政课”建设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

15)高校思政课“四史”教育案例库建设研究

16)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高校思政课研究

2、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研究课题:

1)习近平关于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重要论述研究

2)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建设研究

3)将伟大建党精神融入立德树人全过程研究

4)发掘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经验研究

5)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机制研究

6)新时代抓好党员队伍建设研究

7)提升党支部组织生活针对性实效性研究

8)数字化赋能基层党建工作实践与探索研究

9)新时代党的宣传思想研究

10)新时代高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体系研究

11)高校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培育路径研究

12)高校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研究

13)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路径研究

14)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研究

15)高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与育人功能研究

16)民办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校级项目注重于科研后备人才的培养和科研骨干队伍的形成。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须为学校在职员工。

2、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

3、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

5、无故中止或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一年内不得申报项目。

6、思想政治理论专项研究课题只限讲授思政课教师申报。

(二)申请人为中级及以上职称可申报重点类项目,申请人为初级职称可申报一般类项目。

1、重点项目

1)学术研究项目:围绕本单位重点培育发展的科研方向而开展的研究项目。包括为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省厅和市局级重点、重大项目而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旨在掌握先进的理论和技术方法。

2)平台建设项目:为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人文社科基地而开展的自主创新的研究项目,包括为申报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人文社科基地而开展的支撑性项目研究,旨在积累科研成果。

4)已承担过校级科研重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项目需携带3名及以上学生共同参与。

2、一般项目

1)主要指没有主持过科研项目的人员,根据所从事学科专业提出的具有创新性的研究项目。

2)已承担过校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一般项目。

3)项目需携带2名及以上学生共同参与。

四、结题要求

(一)校级课题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须填写《闽南理工学院科研反哺教学案例》(附件4)、《闽南理工学院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并附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专著、专利等研究成果,由各单位科研主管领导审核后报校科研处。

(二)项目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公开发表时须标注“闽南理工学院科研基金项目资助”(课题编号:XXXX;课题名称;XXXX);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需收录于省级及以上期刊,并在相关数据库平台可查。

(三)各学院应积极开展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支持研究成果的公开出版和发表。对有重要应用价值的研究、咨询和调研报告形成书面文字报科研处。

五、立项程序

(一)本次申报由各二级学院(含中心)组织项目征集,行政单位由科研处组织项目征集,科研处组织专家评审、立项。

(二)各二级学院(含中心)于2月28日前将本单位推荐项目汇总表及申报书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1002772075@qq.com。

(三)科研处确定立项名单后将于官网、科研工作群进行公示,并通知待立项人员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加盖学院公章)至科研处。

 

 

 

联系人:吴正炀

联系电话:15280323060

电子邮箱:1002772075@qq.com

 

附件  1.《闽南理工学院科技项目申请书》

2.《闽南理工学院社科项目申请书》

3.《闽南理工学院思想政治工作专项申请书》

4.《闽南理工学院科研反哺教学案例》

5.《校级项目申报汇总表》

 

闽南理工学院科研处

2025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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